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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服务】云龙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公告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24-07-25 08:45 发布人:云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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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贷款。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就我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含预科生)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和五年制大专生(第四,第五年方可申请贷款),入学前户籍在云龙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考生、成考生、进修类的学生不在受理范围。已取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条件及事项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家庭经济困难,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2.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是云龙县户籍,共同借款人为父母的不受年龄限制,其他共同借款人年龄须在25-60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  贷款学生每年须登录2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和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

4.  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逾期记录的学生,其家庭成员不予贷款。

三、贷款用途

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本息偿还
(一)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年11月初由学校先扣除学费及住宿费,剩余部分将转入学生的指定账户中(账户见贷款合同)。每位贷款学生,系统都将自动生成该学生的固定账户,且以后用此账户还款,直到还清贷款为止。如贷款金额不够交学费,则补交不足部分。
(二)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如:本科一年级最长期限4+15=19年)
(三)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四)贴息政策及逾期还款事项
1.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可按合同还款,也可提前还款。上学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到毕业当年8月15日。8月15日后还款产生的利息由个人承担。按合同还款的,从毕业第一年起,每年偿还一次贷款,毕业5年内只需先还利息,第6年开始偿还部分本金和当年的利息,直到还清贷款为止。另外,学生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提前还款:1-10月,15日前申请,显示当月20日为还款日期;16日后申请,显示还款日期为次月20日;10月16日-12月15日之间申请,显示还款日期为12月20日。提交申请后,系统会显示相关信息,需在扣款日期前,通过对应代理结算机构APP(可在“学生在线系统-我的贷款-合同信息”查看代理结算机构)、云闪付或银联POS机刷卡等方式还款。建议在系统显示的扣款日期次月初,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是否成功。
2.  逾期还款。一是每年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为固定还款时间。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足额还款。二是毕业确认,毕业前还清贷款可以不做毕业确认。毕业后升学的需做毕业确认。毕业后升学续贷的也需做毕业确认。毕业确认操作: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高校老师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毕业后按期足额还款即可,无其他手续。
3. 不按时还款的,不良记录自动会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影响很大。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4.  未按约定还款的,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5.  助学贷款还款。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为固定还款时间(每个合同最后一年还款时间为9月1日-9月20日之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可查询当期还款金额,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号码。

还款方式:①手机登录支付宝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②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③前往最近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或扫描微信二维码还款。④通过招商银行手机APP还款。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助学贷款受理时间:7月20日—9月30日
现场办理地点:各乡镇办理点

集中办理时间在指定办理点,集中办理时间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的可到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办理。详见各乡镇助学贷款公告。

六、首贷学生申贷流程
(一)在线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注册和申请,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也可扫描下面二维码安装国家助学贷款APP到手机端,在手机端进行注册和申请。
(二)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如申请表后有《认定表》的,需填写认定表。

(三)现场受理。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按预约时间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认定表(首次申请贷款且未做预申请的学生提交)到现场审核并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后,资助中心开设了诚信教育课,对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进行诚信教育,并发放《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七、续贷学生申请流程
(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续贷申请。
(二)申请提交后选择网络签订贷款合同。
(三)签订远程受理服务协议。
(四)预览并核对合同信息。
(五)通过支付宝或招商银行APP进行身份认证授权。

(六)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并确认,5个工作日后学生自行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如需帮助可到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指导。

八、高校登记

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将《受理证明》交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录入回执校验码,10月10日前未到学校录入回执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贷款。

九、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将贷款发放到学生个人结算账户,欠缴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直接从个人结算账户划转到学校账户,剩余资金留存学生个人结算账户用于生活支出。

十、个人信息变更

学生可通过在线系统更改并提交基本信息。涉及“预科结束、专升本、读研究生、留级、休学、入伍”的学生:需带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学校(留级、休学)证明、入伍通知到各乡镇办理点变更就学信息及还款信息。

十一、咨询电话

云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872-5523911

诺邓镇服务热线:0872-5520053

宝丰乡服务热线:0872-5725272

团结乡服务热线:0872-5732008

关坪乡服务热线:0872-5742096

白石镇服务热线:0872-5766049

长新乡服务热线:0872-5762005

检槽乡服务热线:0872-5772184

苗尾乡服务热线:0872-5756070

功果桥镇服务热线:0872-5752016

漕涧镇服务热线:0872-5782028

民建乡服务热线:0872-5785010

十二、预警提醒
开学前新生学费诈骗和网络信贷诈骗案件频发,给学生及其家庭造成巨大损失。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来      源:云龙县教育体育局
编      辑:赵雪梅 裴江源(实习)
审      核:杨建萍
终      审:李根华
投稿邮箱:yljry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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