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云龙网!

中国云龙
公示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云龙关注】巡察公告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21-11-05 10:01 发布人:云龙管理员

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全面启动。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11月5日至12月5日对县发展和改革局、云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同时对县财政局(含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等涉粮单位履行职能责任情况进行重点了解;县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分别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统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志办、县供销社、县职中7个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

本次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查找十九大以来涉及粮食领域方面的问题,着力发现“靠粮吃粮”“以权谋私”、在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查找粮食购销系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收集群众对粮食销售、补贴等方面问题反映,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中央、省委在粮食方面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推动涉粮腐败问题有效根治,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本轮常规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以及“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县委五个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及《中共云龙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委五个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靠粮吃粮”“以权谋私”、在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五个巡察组设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晚20:00,同时设有信访举报电子邮箱及信访举报微信二维码。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电话:15752826301;

电子邮箱:ylxxc1z@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

电话:15752826302;

电子邮箱:ylxxc2z@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

电话:15752826303;

电子邮箱:ylxxc3z@163.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

电话:15752826304;

电子邮箱:ylxxc4z@163.com。


县委第五巡察组

电话:15752826306;

电子邮箱:ylxxc5z@163.com。

 

信访举报微信二维码:

 

图片


县委第一巡察组 






图片


县委第二巡察组 





图片


县委第三巡察组






图片


县委第四巡察组 






图片


县委第五巡察组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云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5521949
 
特此公告                   

 

中共云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本期编辑:杨建萍

审      核:尹剑斌  吴建平

投稿邮箱:yljryl@163.com

图片


Copyright © 中国云龙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21004040号-1 滇公网安备 532929025329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