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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云龙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21-03-01 14:33 发布人:云龙管理员


云龙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各位父老乡亲:
《云龙县惠民殡葬实施方案》(龙办发〔2020〕16号)印发实施、特别是实行火化以来,在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县火化及骨灰进公墓安葬工作顺利开展。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丧属不知道怎么联系殡仪馆、殡仪流程不清楚、逝者遗体在家摆放时间长、殡葬政策理解把握不准确、疫情期间殡仪馆丧属聚集等问题。为此,我们进一步明晰和倡议如下:
一、先联系,后接运
亲人去世后不要装棺,由丧属联系殡仪馆(原单位或村/社区协助联系),由殡仪车按约定时间接运(县殡仪馆联系电话:0872—3081809)。丧属办理好逝者死亡证明(可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办理),准备好逝者及主办丧事的丧属身份证或户口簿(老伴已去世并下葬在祖坟、符合回祖坟合葬的,还需到村/社区开具合葬证明),到殡仪馆后及时办理火化相关手续(流程详见附件)并进行火化。
二、先火化,后祭奠                      
我们倡议:亲人去世后先火化、再祭奠,以防止逝者遗体摆放时间长出现异味(尤其是夏天),有利于防止疾病传播,也是对逝者的尊重。
三、减免及补助措施
凡具有云龙县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外,免除县内遗体运输费、火化费、尸体冷藏费(3天以内)、骨灰寄存费(1年以内)四项基本服务费。
2021年7月1日零时起,具有云龙县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外,对火化后骨灰进入公墓安葬的农村、城镇居民每具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助,对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一、二级残疾人每具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火化区范围外的亡故人员自愿火化并进公墓集中安葬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火化后采用骨灰撒散等不留痕迹不占地生态安葬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乡民政部门相关人员见证下完成骨灰撒散)。对火化后将骨灰二次装棺埋葬或乱埋乱葬的,不给予补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倡议丧事简办;火化的,尽量减少丧属在殡仪馆的聚集(10人以内)。 

 

   云龙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龙县民政局(代章)

                 2021年2月25日


附件:云龙县殡仪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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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龙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期编辑:赵雪梅

审      核:尹剑斌  吴建平

投稿邮箱:yljry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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