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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关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云龙县发布第1号疫情防控通告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21-01-28 10:14 发布人:云龙管理员

中共云龙县委  云龙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号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球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国内本土疫情呈现多地局部暴发和零星散发状态。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疫情,持续强化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聚集

1、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各业原则上不举办非必要的大型聚集性活动,鼓励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禁止私自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和聚集性活动,各单位原则上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方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控人数、规模、时间,50人以上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活动举办方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方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客事一律不办”,暂缓一切喜事、客事办理,提倡白事简办,并按规定向村组(社区)报备。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所有家庭私人聚会、聚餐须控制在10人以内。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严禁举办各类庙会,暂停宗教场所各类活动。

二、严格返乡人员管理

目前,在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建议暂缓回云龙,其他不是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倡导非必要不返乡。倡导务工创业人员留在务工创业地过春节,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返乡的,本人或家人必须在返乡前提前3天主动向村组(社区)报备返乡时间,如实报告14日内旅居史、乘车途径和自身健康状况等信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在本地过节、不走亲访友;鼓励企业将工人留在县内过春节。

3、境外入县人员。对正常渠道入境,经第一入境地闭环管理后解除隔离的人员,纳入村组(社区)管理并进行7天健康监测,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后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后解除隔离。对非法入境人员按照“先防疫、后处置”要求进行管控,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健康监测,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置。

4、国内高风险地区入县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交由村组(社区)管理,继续开展7天的健康监测,在第7天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

5、其他返乡人员管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8日,以下三类人员:①跨省返乡人员;②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③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要在出发地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由村组(社区)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对不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督促其第一时间到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返乡后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费用自付。核酸检测实行村组(社区)报告、乡镇卫生院采集、县疾控中心检测,核酸检测收费11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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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充分发挥村组(社区)最小社会管控单元作用,全面排查掌握责任网格内的返乡人员并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相关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7、各级党政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办事大厅等办公场所,客运站、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店、景区、影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疫要求,禁止不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加强人员疏导,保持室内通风换气。景区和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8、县乡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做好院感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做好退烧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乡镇卫生院报告。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

9、倡导县内各类学校师生假期不离开云龙,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云龙的,须向班主任报告,经学校校长批准,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后,方可离开;全县各学校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各类生活保障,寒假收假前要落实好开学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

四、加强重点环节防控

10、加强冷链食品管理,从云南省口岸进口或从省外进入云龙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到诺邓镇果郎村品韵经营部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采样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进口冷链食品经过云南省辖区设立的集中监管仓区获得“5证1赋码”出区后,不必再进入我县集中监管仓区重复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对国产冷冻食品要进行抽样检测,特别是对冷冻食品加工场所及交易市场要严格监督检查,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县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同时要避免消毒对食品产生污染。

11、辖区内快递物流公司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在收寄物品时严格验视内件,进行实名收寄,特别要做好快递件消杀工作,所有快递物品必须100%消毒,消毒2小时后方可进行分派。

五、加强个人防护

12、县内人员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减少春节期间探亲访友、旅游,尽量留在县内过节。必要外出时,应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有特殊原因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在出行前须向所在地村组(社区)、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当天主动报告,落实防控措施。

13、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养成“扫码亮码、测体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关注食品原料安全,不采购无证食品,尽量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不食用生冷食物,处理生鱼、海鲜、生肉后应立即洗手。

14、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人员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佩戴口罩立即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

15、县乡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县指挥部咨询电话:0872-5520010

诺邓镇咨询电话:0872-5522888

白石镇咨询电话:0872-5766089

检槽乡咨询电话:0872-5772028

漕涧镇咨询电话:0872-5782026

长新乡咨询电话:0872-5762009

团结乡咨询电话:0872-5732096

民建乡咨询电话:0872-5758001

关坪乡咨询电话:0872-5742006

宝丰乡咨询电话:0872-5725373

功果桥镇咨询电话:0872-5752048

苗尾乡咨询电话:0872-5721088

 

云龙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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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龙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本期编辑:赵雪梅

审      核:尹剑斌  吴建平

投稿邮箱:yljry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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