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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国庆期间规范悬挂国旗倡议书

来源于: 中国云龙 发布时间:2020-09-17 09:14 发布人:云龙管理员


国庆期间规范悬挂国旗

倡议书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为隆重庆祝祖国母亲的生日,倡导国庆新民俗,营造热烈、喜庆、团结、向上的节日氛围,进一步激发云龙人民爱国爱家热情和昂扬斗志,值此国庆佳节来临之际,中共云龙县委宣传部、云龙县文明办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住宅小区、临街商铺及社会各界,应充分利用有利条件,自行购买国旗,按照《国旗法》的要求,于9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间做好国旗悬挂工作,用实际行动热烈庆祝祖国母亲的生日,表达我们由衷的爱国之情!国旗是国家的形象和符号,体现了国家主权和尊严,爱祖国就要爱国旗我们要按照《国旗法》规定,依法使用国旗,做到国旗的位置不低于其他旗帜,不被其他物品遮挡,不交叉悬挂、竖挂或者倒挂国旗,不使国旗与其他旗帜相交,不悬挂和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使国旗落地。让我们用最真挚的情感、最积极的行动,来表达我们对祖国的热爱、对国旗的尊重。

金秋迎国庆。广大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展现云龙人民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精神风貌。愿通过我们的努力,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云龙的大街小巷,让文明之花开遍云龙的每个角落,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共同祝愿伟大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

中共云龙县委宣传部

云龙县文明办

2020年9月


中共云龙县委宣传部 云龙县文明办授权发布

本期编辑:杨学禹

审      核:尹剑斌  吴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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