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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公安局关于招聘特警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留置看护人员)的公告

来源于: 中国云龙 发布时间:2020-08-03 14:13 发布人:云龙管理员

根据《云龙县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云龙县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方案》《云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云龙县公安局特警看护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留置看护人员)。共计划招聘33名,其中,男性26名、女性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出生)。

5.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初中文化以上)。

6. 户籍或常住地在云龙。

7.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在4.5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 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党员、退役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公安机关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不予聘用;因自身原因辞职的,两年内不得招聘为留置看护辅警。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部门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县监委、县公安局认为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8月3日17:00时(周末正常开展报名)。

报名地点:云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果郎新区)。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毕业证及其它特长证件材料、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云龙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进行后续招聘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基本公安知识、法律法规常识、遵纪意识和综合素质,卷面总分为100分,最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个人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面试按招聘人数1:2比例,由高到低选取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试题总分为100分,占个人总成绩的50%。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能测试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审查组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1、考察原则:全面、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2、考察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情形的。

4、政审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的政审结果提供云龙县监委审查,最终结果由云龙县监委认定。

(九)决定聘用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办理聘用

聘用手续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招聘人员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

五、薪酬待遇

1、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勤务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每人每月5000元包干使用(含五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服装、体检、绩效、个人装备、必要办公经费、执行看护任务外的其他勤务补贴等费用);勤务津贴按照实际执行看护任务天数,每人每天50元,根据相关规定发放。

2、享受婚假、产假(陪护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六、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3、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关注“平安云龙”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云龙县纪委监委、云龙县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5、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云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联系人:字学军 15750230855

何警官 13887265032


    云龙县公安局

     2020年7月31日




来源: 云龙县公安局

本期编辑:旷宏飞

审      核:尹剑斌  吴建平

投稿邮箱:yljry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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