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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两取消”、“三恢复”、“八坚持”,云龙发布8号通告

来源于: 中国云龙 发布时间:2020-02-22 17:32 发布人:云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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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龙县委  云龙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8号
云龙县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重点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第10号通告)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重点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指示精神,落实省州党委政府“从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的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按照低风险等级全面恢复到疫情发生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措施

(一)坚决执行“两取消”

1.取消原设立的所有临时防疫监测点。
2.取消所有项目复工、企业复产的审批报备。

(二)全面推进“三恢复”

1.恢复客运班线和公交运营。
2.恢复农村集市和活禽交易。
3.恢复景区景点和餐饮住宿营业。

(三)严格落实“八坚持”

1.坚持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在必要的国省干道主要道路设置宣传服务点,加强群众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服务引导所有入境人员扫码登记,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立即就诊。
2.坚持重点疫区人员隔离。严防输入风险,实施人员分类管理:
(1)对湖北省内已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境人员,一律劝返;
(2)对湖北省内未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境人员,在县内有工作单位或有固定居所的,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费用自理;在县内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居所的一律劝返;
(3)来自其他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入境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居家隔离要自觉接受村(社区)委员会的管理;
(4)来自非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入境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
3.坚持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确保从疫情高风险地区入境未满14天的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
4.坚持重点场所测温扫码。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重点是人员流动性大、相对不固定的公共场所。对住宅小区、学校、办公场所等,可自愿扫码,不作硬性要求。
5.坚持企业工地封闭管理。全面实现项目复工、企业复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防控物资保障、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用工、原材料供应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复工复产企业严格落实项目工地封闭管理。
6.坚持社区村组网格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乡、村、组、户的网格化排查工作责任落实,分区域、分领域做好疫情监测信息排查登记,做好区域人员流动的动态监测,严格做好区域流动人口的申报管理,抓好居家隔离等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7.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和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抓实公共场所和家庭卫生的“大清除、大消毒”工作,抓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倡导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
8.坚持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工作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低风险地区防控工作要求,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二)强化依法防控和精准防控。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教育部门认真做好复学准备工作,开学时间另行通知。继续落实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对所有发热和咳嗽病人及时进行排查。保留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观察场所。
(三)强化宣传引导和移风易俗。暂停举办聚集人数较多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各种公众聚集活动(客事不办、丧事简办、喜事延期)。影院、网吧、KTV等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开展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风险级别和防控措施。此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云龙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云龙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发布

来源于《云龙关注》公众号

本期编辑:杨学禹

审      核:尹剑斌  吴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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