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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中国云龙 发布时间:2019-10-14 18:00 发布人:云龙管理员
根据省、州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云龙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1、云龙县辖区内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外来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子女、以及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参加一种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1、普通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每人每年250元标准全额收缴。
2、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定额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进行补助,由省、州、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个人缴费70元。
3、特困供养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
4、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2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130元。
5、纳入农村低保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标准实行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120元,缴费时个人缴费130元(个人缴费部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先缴后补)。
6、符合计划生育补助对象,个人全额缴费,补助部分县卫健局实行先缴后补。
三、缴费时间
2019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开展集中征缴工作(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贫困残疾、非卡特别关注户等农村贫困人口于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缴费)(2020年全年均可办理新生儿参保)。
四、缴费方式
根据“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缴费人可通过关注“大理税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农商行的手机APP、村卫生室布设的智能POS机代办点或直接到农商行的营业网点缴纳费款。
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不正确人员,持户口簿或居民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办事处进行参保登记或信息维护,县税务局在两个工作日内更新信息,参保人再以上述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五、咨询监督
县税务局业务咨询电话:0872-5522955
监督举报电话:0872-5521662
县医保局咨询电话:0872-5524720
国家税务总局云龙县税务局 云龙县医疗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本期编辑:旷宏飞
审 核:尹剑斌 吴建平
投稿邮箱:yljryl@163.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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