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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中国云龙 发布时间:2018-12-12 09:07 发布人:云龙管理员
民政工作
县民政局党建和基本情况
2017年,成立中共云龙县民政局委员会,现有委员5人。设有机关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14名。2016年,成立中共云龙县社会组织委员会,下设3个社会组织党支部(功能型)。云龙县民政局为云龙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内设8个股室(其中老龄办为正科级),局领导班子成员有7人,现有干部职工21人(其中事业人员4人)。
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自1999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6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2013年启动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2014年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以来,我县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11年至2017年,全县共投入城乡低保资金51079.97万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1万余人次。城市低保补助水平从1999年的8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2017年的505元每人每月,提高了6.3倍。农村低保从2006年的360元提高到2017年3180元每人每年,提高了8.8倍。2011年至2017年,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2132.39万元,从2011年的100元全县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2017年的455元/人•月,提高了4.55倍。 2011年至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累计4.3万余人次,救助资金累计2573.86万元;资助民政保障对象参保参合18.6万余人次,参合补助资金1514万元。2014以来审批农村临时救助3000余户,救助资金943.4万元;审批城市临时救助486户,救助资金累计120.6万元。认真贯彻学习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以及《云南省“救急难”及社会力量参与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完善社救助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制度,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农村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制定出台《云龙县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2016——2018年)行动计划》、《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全面开展精准施保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等4个文件,切实加强城乡低保清理排查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坚决消除和更正“轮流保”、“错保”、“搭车保”、“平均分”和户中抽人等违反现行低保政策的行为和问题。2017年全县共剔除农村低保对象10789户26386人,占原低保对象的78%;保留2937户7347人,占原低保对象的22%;新纳入2118户6778人。精准识别后保障对象共计5055户14125人,占原保障对象的42%,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9%,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县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户重合率为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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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灾救灾应急功能不断增强
1999年9月,云龙县救灾救济服务中心竣工。 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承担的灾害管理体制,初步建成了以灾害应急响应、灾民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备灾减灾、社会动员为基础的灾害应急体系。据统计,2011年至2017年,投入救灾资金5024.08万元,救济大米1405.9吨,衣被救济18286件(床),救助灾民和农村特困户249108人(次),扶持灾民和特困户建房2875万元。加快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投资220万元新建检槽、功果桥、漕涧、团结、白石、民建等7个救灾物资储备点,实现了防灾减灾设施配套辐射全县的跨越。修订《云龙县民政局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云龙县民政局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和《云龙县民政局救灾资金审核审批制度》,确保民政干部和民政救灾资金的双安全;同时结合“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廉洁救灾行动,与11个乡镇签订廉洁救灾承诺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救灾应急物资的管理。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布局,结合灾情形势研判和历年灾情分析,根据全县物资储备点建设投入使用情况进行了科学调整补充,按照县级储备物资储备标准进行代储,确保灾害一旦发生,受灾群众可在12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部分重点危险区可在6小时内得到救助。2015年起开展好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根据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配套承担比例要求,共完成配套资金169万元,在云龙“5.18”、漾濞“3.27”地震中共保险赔偿2417.8万元,其中云龙“5.18”地震保险赔偿2174.8万元、漾濞 “3.27”地震保险赔偿243万元。2016年5月18日00时48分47秒,我县长新乡境内发生5.0级地震,震中位置为北纬26°06′00″,东经99°31′41″(长新乡新塘村多衣树组),震源深度15公里,全县境内均有震感,长新、白石、团结、诺邓、关坪、宝丰、检槽等7个乡镇震感强烈。地震发生后,根据省州县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县民政局迅速行动,同各级各部门第一时间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及时调运救灾应急物资妥善安置灾民,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水喝、有安全住所。做到第一时间了解灾情和灾区物资需求情况,并及时向省、州作了汇报,省、州积极响应,共安排灾区帐篷112顶、折叠床1120张、棉被2240床、大衣1120件、彩条布280梱。同时县民政局紧急调用救灾应急资金40万元,调用物资帐篷200顶、折叠床200张、棉被200床、彩条布80梱、食用油1000桶、方便面120件。所有救灾物资陆续发往灾区。共发放物资:棉被1570床、衣服1320套、大衣590件、彩条布179梱、折叠床547张、帐篷176顶、大米4.9吨、食用油1000桶、矿泉水230件、牛奶90件、方便面120件。积极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紧急转移安置人口3645人,建立临时集中安置点6个,安置124户651人,投亲靠友2994人。云龙县“5.18”地震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5.18”地震灾害恢复重建补助2700.6万元(其中县级配套525.8万元、保险赔偿2174.8万元);下拨“5•18”地震捐赠资金170.24万元;2018年4月云龙“5•18”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总体规划5188户,其中恢复重建690户、维修加固4498户的建设任务,并通过了县级初验。加快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整合林业、水利部门的资金,在原五宝山林场场部集中建设云龙县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及应急物资调配指挥中心,该项目占地面积1839.74㎡,总建筑面积2168.41㎡,其中应急物资调配指挥中心307.12㎡,民政救灾仓库790㎡,林业物资仓库600㎡,水利物资仓库471.29㎡,项目投资总额758.62万元。项目到位资金37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24万元,省级100万元,州级50万元。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地勘、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工作。
大理军分区领导培看望灾民
老龄事业不断发展
1987年2月,设置云龙县老龄问题委员会,1996年7月,云龙县老龄问题委员会归口民政局管理。2003年6月原云龙县老龄问题委员会更名为云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委、政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把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稳步推进我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不懈努力,2007年以来,以福彩公益金资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进程显著加快,截至2016年末,先后建成县级中心敬老院及长新乡、诺邓镇、宝丰乡、关坪乡、功果桥镇、苗尾乡、漕涧镇等7个农村敬老院,争取到位资金1728万元(省、州福彩公益金),现运行的仅存县级中心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养老互助服务中心13个(正在建设3个),到位资金604万元(省、州福彩公益金)。建成老年活动室109个,到位资金1813万元,特别是2012年至2015年四年县级以办好全县十件惠民实事共安排430万元,完成37个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目前,养老服务机构11个,床位200张,其中敬老院1个床位100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床位100张。投资900多万元的云龙县福利中心项目已完成县级初验。健全高龄补助县级配套的保障机制,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补助和长寿补助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发放补助金807万元,比“十一五”期间的195万元增加612万元,增长3.2倍,截止2017年发放高龄补助金达357.6万元。加强老年协会建设,全县共有老年协会54个,切实发挥老年协会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每年的敬老月、敬老节活动,共安排活动经费194万元。2016年启动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共承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2992份,实保资金11.48万元,理赔15起理赔资金11.95万元。2015年组织开展了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2016年—2019年连续四年开展监测调查,完成4个乡镇16个行政村96个样本的采集工作。2010年起办理老年优待证,截止目前共办理4256人。
老年人慰问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创佳绩
高举爱国拥军旗帜,形成了以政策法规为保障、双拥共建为带动、深化安置改革为动力、国家抚恤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的优抚安置工作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春节和“八·一”期间,分别召开双拥座谈会、军民联欢、烈士纪念日等活动,同时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主要领导及双拥领导小组对驻军部队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累计慰问金229.59万元;截止目前共有享受抚恤标准的重点优抚对象1049人,按规发放抚恤金、定补金2362.26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44.15万元;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士官446人,其中回农村安置335人,2012年起安置农村退役士兵补助工作,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01.83万元;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71人,其余43人自谋职业安置,发放补偿费254.46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审批170人(户)补助资金53.5万元、住房解决45户165万元。
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和地名区划工作得到不断加强
建好村级办公场所,筑牢基层组织阵地。经2004年4至6月县民政局对11个乡镇85个村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进行现状摸底调查情况为:全县有11个村委会办公用房使用着解放初期没收的地主房;有4个村委会使用着寺庙祠堂的房子;有41个村委会的办公用房属政府补助一部分资金,村自筹一部分资金而修建;有24个村委会办公用房是折旧寺庙材料和取用另人坟石、群众投工投劳修建后进行使用;有6个村委会办公用房属有关项目配套修缮进行使用。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是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主要场所,加强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建设,是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主要举措。建好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积极筹措资金,集中力量,大力推进村级办公场所的建设。通过几年的努力,先后四批村委会办公用房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共投资1851.92万元,其中:第一批29个村委会,州补助174万元,县补助174万元,乡镇村自筹131.11万元;第二批19个村委会,省补助70.56万元, 州补助114万元,县补助114万元,乡镇村自筹195. 55万元;第三批10个村委会,州补助100万元,县补助100万元,乡镇村自筹109.4万元;第四批27个村委会,州补助155万元,县补助165.2万元,县级部门投入21万元,乡镇村自筹228.1万元。2007县政府拨款86万元,对86个村委会的办公进行购置,拨款43万元用于购置电脑,目前,我县全面完成8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每个村都按统一标准配置了桌椅及办公用品,上墙制度都作了统一规范,面貌焕然一新,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依法组织实施了第一至六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根据州、县《村务公开实施办法》,配合县级有关部门督促村委会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好村(居)干部岗位补贴审核发放、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认真落实执行提高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工作;推进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积极抓好乡镇撤并工作,并完善和规范了11个乡镇界线划定。1981年7月成立县地名普查领导组,组成普查办公室,9月在全县进行首次地名普查,共调核2403条地名;2014年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认真组织县、乡镇两级专家组两次审核修改云龙县地名成果表,修改后云龙县地名成果表11大类共计3461条。积极开展界线联合检查、“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与相邻的怒江州、保山市未发生边界纠纷,州永平县、漾濞、剑川、洱源等县未发生边界纠纷,全县行政界线平稳完好。
社会福利事业长足进步
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2017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35.8万元,补发201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48.672万元。全面完成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和系统录入工作,全县共有留守儿童1065人、困境儿童9913人。建立了覆盖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逐年提高,至2017年散居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月人均补助标准为1069.41元,全县符合补助对象有53人。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保护制度,成立云龙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的《实施细则》精神,积极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临时生活困难。2012年—2018年上半年共救助1327人次。2012年,婚姻登记实现传统手工方式向信息化登记的转变,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按省厅要求启动1970年以来的所有纸质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2017年6月开始,全面取消婚姻登记费用。抓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截止2017年共有社会团体201个,民办非15个,同时切实加强社会团体的管理力度,使各个社会团体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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