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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工作

来源于: 中国云龙 发布时间:2018-12-11 15:27 发布人:云龙管理员

恢复重建四十载 反腐倡廉入人心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年,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在40年的风雨历程中,在各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历届县纪委常委会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牢记使命,紧跟时代步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狠抓工作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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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第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扛牢管党治党责任。云龙县纪检监察机关自成立以来,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出发,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廉政勤政的良好风尚,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1998年县委制定下发了我县《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面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工作。2001年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两个文明”考核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务员管理同经济效益相挂钩,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分级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工作报告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责任制考核制度日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直延续至今,促进全县各级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力量下沉、工作前延,努力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上紧下松的问题,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最末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全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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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汇报会


八项规定落地生根,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准确把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深刻判断,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坚持锲而不舍强化作风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以问题为导向,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大吃大喝、旅游、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具体问题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年接着一年干,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整体转变,坚定不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组织明察暗访组深入单位、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休闲山庄等开展明察暗访,做到逢节必查。2013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明察暗访330次,派出明察暗访组人员614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件8人,问责4件9人。

纠正处理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通过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狠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公款培训机动车驾驶技术,获取驾驶执照的歪风,纠正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认真清理党政机关建楼堂馆所及干部私人住宅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规范公务员从政行为。进一步加强会员卡清退、办公用房清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治理“小金库”、专项整治“六个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客事办理、违规收送“红包”、“为官不为”等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紧盯种种不良风气,着力除陋习、正民风。2006年以来共问责138件243人。

积极开展纪律检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纪律作风,大力整治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等问题,切实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六项制度”和“五项工作机制”, 定期召开“一年两例会”,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联合督查工作机制,按一个目标、一个计划、一个清单、一个报告、一个反馈的“五个一”的脱贫攻坚督查机制压实责任。2017年以来移送问题线索102个,问责32人,5个村“两委”班子,党纪政务立案29件29人,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者严惩不贷。

州对县2017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州对县2017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惩治腐败。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认真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确保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特别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重点人”,“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深化基层腐败问题整治,始终保持铁腕反腐,坚决惩治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和基层腐败问题,不断减少腐败存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先后严肃查处苗尾乡克扣骗取移民资金案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1978年以来,立案查处729件,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查处党纪政务案件175件187人。

深化政治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利剑”作用。把巡察工作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利器”和“抓手”,及时制定制度规定,建立完善机制办法,完善巡察领导体制机制,按照一届党委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实行全面巡察,实施巡察全覆盖的要求,从2016年12月启动十二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开始到目前,共开展了6轮巡察,对33个县委所管理的党委(党组)实施了巡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县级巡察工作经验,夯实巡察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严从实督促整改和运用成果,推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巡察的力度和效果不断增强,“利剑”作用彰显。开展巡察工作以来转立案3件4人。

强化廉政宣传教育,营造廉洁防腐氛围。拓展工作方式,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启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工作,积极营造廉洁、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家庭、家风、家规、家训教育。坚持举办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运用“互联网+”发展壮大网上舆论阵地,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坚持抓早抓小,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及时提醒,防微杜渐,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依托新闻、网站、信息、微信大力弘扬正能量,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培育良好家风,赢得党心民心,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加大源头治腐力度,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长效化。

抓实内部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云龙县纪检监察机关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自身建设工作,注重对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把提高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从而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

思想作风建设。云龙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作风建设,围绕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能,认真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工作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严格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不做,始终使纪检监察干部保持着纪律严明,工作过硬,作风优良。为全县各个时期中心任务的完成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思想建设上重点抓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纪检干部头脑,进一步明确整个改革开放过程都离不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培养造就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律部队。

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在培训学习和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上,在县委的统一安排下,采取定期不定期选派干部到省、州、县党校学习;选送干部到中纪委和省州纪委兴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进修班、研讨班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全县纪检干部素质。坚持每周一培训,以理论知识、业务技能为重点,机关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开展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落实“五个”过硬,营造良好干事氛围。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促进机关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保证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云龙县纪委监察委内部运转“四项制度”》《中共云龙县纪委监委机关行文办法(试行)》《中共云龙县纪委监委会议工作规则(试行)》中共云龙县纪委云龙县监察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中共云龙县纪委云龙县监察委派驻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细则》等制度,对学习、教育培训、考勤管理、公文处理和保密要求、财务管理、职工福利待遇、物资器材及办公用品管理、文印管理、车辆管理、接待制定、离退休干部管理、会议室管理、卫生制度、工作纪律、廉政建设制度等15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

改革历程。中共云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53年组建。65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纪检监察工作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为保护和促进云龙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53年,县委会下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县委会的一个工作部门。1954年11月5日纪委会与监委会合署办公。1955年7月,经县委讨论,上报大理地委批准,县政府监委会和县纪委会合并,成立中国共产党云龙县委监察委员会。1958年11月云龙、永平两县合并称永平县,县监委随之合并。1961年3月云龙、永平分县后,始恢复中共云龙县委会监察委员会。1966年至1976年属“文革”时期,工作机构中断。1977年开始,县纪委机构尚未重新建立健全,只是在县委组织部下设有专人抓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到1979年3月始恢复称中共云龙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9月,县第三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由7名委员组成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根据中办发(1984)33号文,县纪委升格,由原县委的一个工作部门升格为县级五套领导班子之一,称中共云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由原县委全委会议选举改为县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纪委书记相当于县委副书记的要求配备干部。1988年1月,云龙县监察局成立,并先后设置了办公室、举报信访室、监察股、案审股。1988年1月,县纪委换届,吴建华任纪委书记,同年建立全县12个乡镇纪委机构。1989年5月,建立各乡镇纪委案审机构。1993年2月,成立中共云龙县锡矿纪律检查委员会。1993年5月20日,中共云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龙县监察局合署办公。1998年3月,县纪委换届后,内设机构股改称为室,增设党风廉政建设室(党风室)。之后,县纪委监察局的机构稳定,仅只在领导和职工岗位、职务上有变动。2005年9月,根据《关于县纪委内设各室升格为副科级机构的批复》(县委龙复〔2005〕27号),县纪委内设各室升格为副科级机构,室主任的配备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2008年成立8个纪工委,对11个乡镇和县级单位实行派驻监督。2010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基层党员和村“两委”班子的监督,建立村级勤廉委员会制度,2012年全县86个村委会(社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力量。2012年将3个纪工委(东片区、西片区、北片区)撤销,保留派出县级单位5个纪工委,乡镇纪委书记全部升格为正科,并设纪委副书记、专干各1名。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撤销县监察局和5个纪工委,从县检察院划转人员10人,对原纪委人员及检察院划转人员进行混编重组,于2018年1月19日在云龙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云龙县监察委主任,由监察委主任提请在云龙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实现了县纪委、县监察委合署办公。派驻机构改革后成立15个纪检组核定人员编制57名,现配有56名干部;根据省州政策要求,报县编委会批准核定5个专职巡察组,每个组编制3人,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联络员1名,核定编制15名。

党员服务队与产业服务队深入田间开展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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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0年的历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很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县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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