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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夏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吿

来源于: 中国云龙 发布时间:2017-06-27 10:24 发布人:云龙县管理员

进入夏季,随着气温升高,是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高峰期,食物易受污染,食物制作加工、储存不当或误食不安全食品均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云龙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 严禁食品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已取得许可证的应按照许可证所核准的许可范围及项目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禁止超出许可范围和项目经营,禁止超出接待能力接待集体聚餐;禁止加工销售附子、附片、草乌等毒性药材制作的食物。

二、 消费者外出就餐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有毒药材制作的食物,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不随意采食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

三、 农村自办宴席和集体性聚餐活动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要及时到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备案,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自办宴席过程中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人员身体健康,不使用变质、有毒有害、感官异常的原辅材料,正确加工贮藏食物,做好餐饮具的消毒保洁,不制作凉菜、野生菌等高风险菜品,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技能。

四、 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定点接待单位要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定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等集中就餐场所一律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要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严禁学校等各类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 购买食品要到信誉好、管理严格的正规超市、商场(店)、市场。选购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购买外观异常的食物(如肉色过度鲜艳或灰暗、包装破损等)、可疑变质食品。选购定型包装食品,应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

六、 购买食品或就餐后如发现呕吐、腹泻等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治疗,并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31。

云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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