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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3条措施,关乎全县旅游业发展!

来源于: 中国云龙 发布时间:2017-05-03 11:36 发布人:云龙县管理员

为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规范云龙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云龙县23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于4月20日开始全面施行。

一、加强旅游购物市场管理

(一)重点加强以诺邓古村、宝丰古镇、天池为主的游客聚集区域旅游商品市场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使用不文明广告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诱骗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旅游商品质量检测抽检范围和频率。

二、净化“不合理低价游”环境

(二)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清除“不合理低价游”广告,对异地旅行社发布、销售涉及我县的“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要与所属地旅游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处理。严厉打击“黑社”行为,严肃查处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人员。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推进县内旅行社设立的各项前期工作,不断提升全县旅游服务水平及质量。

三、完善景区讲解员管理方式

(四)结合诺邓景区创A工作,由县旅投公司通过公开向社会招聘景区讲解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教育培训,持证上岗,规范景区内讲解。

四、加大景区景点标准化管理

(五)加快推进诺邓景区创A工作。制定出台诺邓景区管理办法。

(六)提升景区综合质量。不断完善各旅游景区景点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对诺邓景区景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古村落及文物保护、交通秩序等的整治力度。加强景区内部管理,提升景区服务质量。

(七)结合全县景区创A工作的推进,以安全为前提,兼顾提升旅游品质,研究旅游景区游客荷载问题,核定景区游客承载量,并分时分段细化执行。

五、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八)完善涉旅案件快速接处警机制。110接处警平台和各地公安派出所,对涉旅案(事)件优先受理,快办快接,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加强宗教场所管理,严厉查处以“祈福”、“烧香”等宗教活动为名,欺诈游客钱财,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十)规范旅游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旅游餐饮企业利用节假日期间、游客相对集中时段,哄抬物价、阴阳菜单等欺客宰客行为。

(十一)严厉查处客栈随意涨价、霸王条款等不诚信经营行为。

(十二)强化旅游安全工作。梳理旅游安全问题,排查旅游安全隐患。

六、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和保障体系

(十三)建立全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调度指挥部及指挥中心。制定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发挥信息汇集、分析研判、统筹调度、协调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职能。

(十四)落实旅游市场“1+3+N+1”综合监管模式。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中心加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市场监管,其他涉旅部门,监察部门综合监管的新格局。

(十五)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旅游市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乡镇政府责任,实行区域严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所有问题“有人抓、有序抓”。

(十六)配齐配强县旅游执法力量,强化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文明执法。

(十七)激发旅游行业协会活力。成立云龙县旅游协会,统筹推进各旅游行业协会的机构建设。推动各旅游行业协会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建立诚信自律体系,积极发挥旅游纠纷协调等自律监管作用。

(十八)建立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牢固树立“大旅游”理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各涉旅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发挥专业监管和执法作用,积极承担旅游监管责任,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十九)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开展“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是旅游景点”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同步推进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教育与游客文明行为的规范引导,倡导全员共同守护文明,保护好古村古镇、天池等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

(二十)建立旅游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旅游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对举报旅游违法行为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十一)加强旅游舆情预警、监控和引导,确保第一时间积极应对、正面发声、及时处置,掌握工作主动性。

(二十二)建立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结合职责清单,制定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纳入全县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二十三)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监察机制。把各有关部门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此消息来源于微信公众号“云龙关注”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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