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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食安办提醒您,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要注意这些……

来源于: 中国云龙 发布时间:2017-01-18 14:32 发布人:云龙县管理员

2017年春节将至,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量急剧增加,公众走亲访友、宴请聚会活动进入高峰期,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为使公众过上平安、祥和的佳节,云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安全合理消费,积极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身体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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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购买食品要到信誉好、管理严格的正规超市、商场(店)、市场。选购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要购买外观异常的食物(如肉色过度鲜艳或灰暗、包装破损等)、可疑变质食品。选购定型包装食品,应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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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众外出聚餐和预订“年夜饭”时,应尽量选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店内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公示牌公示的脸谱标识为“微笑”或“大笑”的餐饮单位;不食用路边、露天流动小摊点提供的食品;不在没有凉菜许可项目的餐饮单位点食凉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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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就餐时应该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不生食海产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土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扎摆放,防止交叉污染。严禁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各类群体宴请聚餐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有毒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它食品;严禁家庭、个人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有毒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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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家庭用餐时,食物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如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对于大规模的家庭聚餐及农村宴席,建议尽量选择具有资质的餐饮单位举办宴席。确实要自办宴席的家庭,要做到“一积极、五确保、二防止”(即积极开展登记备案、确保水源安全、确保食品原料合格、确保操作人员健康、确保食物烧熟煮透、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到位、防止食物及食品原料交叉污染、防止食物变质)。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妥善保管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不要存放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防止误食、误用。举办宴席期间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乡(镇)食安办或村(居)委会报告,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救治,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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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餐饮消费者要自觉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享受“俭以养德、文明用餐”的快乐,坚持做到合理消费,培养节俭用餐习惯。遵守公共道德规范,爱护用餐环境,不在餐饮场所肆意喧哗,注重餐饮礼仪,文明礼让他人,不劝酒,不酗酒,共塑“舌尖上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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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一旦餐后不适引起剧烈呕吐、腹泻等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请尽快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云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购买食品或就餐应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发票等凭证,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云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此消息来源于微信公众号“云龙关注”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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