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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中国云龙 发布时间:2016-12-12 17:53 发布人:云龙县管理员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至第四巡察组将于2016年12月10日分别进驻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民宗局、县科协开展为期20天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 巡察任务
通过受理信访、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巡察监督。
三、 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县人社局
举报电话:15752826301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电子邮箱:ylxxcz1@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县民宗局
举报电话:15087255935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电子邮箱:ylxxcz2@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15752826303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电子邮箱:ylxxcz3@163.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县科协
举报电话: 15752826304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电子邮箱:ylxxcz4@163.com
四、 工作权限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云龙县委巡察办
巡察监督电话:0872-5522208
特此公告
中共云龙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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