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云龙网!

中国云龙
文明创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文明创建

“法轮大法”抵挡不了法律

来源于: 凯风网 发布时间:2016-12-08 10:30 发布人:云龙县管理员

近日,温哥华太阳报、卡尔加里先锋报等媒体发布了加拿大法轮功人员瑞陶尔因抢劫枪械被警方击毙的消息。再一次,验证了邪教法轮功抵挡不了人间法律的事实。然而,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却多次吹嘘自己是无所不能的“神”、“主佛”、“创世主”,他的“法轮大法”高于人间的法律,他们不受人间法律的制约。回顾过往,看看所谓的“神”究竟能不能抵挡人间的法律?

李洪志的弟子被法律制裁的事实比比皆是。

上面提到的加拿大法轮功人员瑞陶尔,自2000年就开始修炼法轮功, 2002年2月中旬曾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试图张开支持法轮功的横幅而被捕,被中国遣返。而此次企图抢夺店内枪械,刺伤店员与警员,还与警员肉搏抗捕,在遭击毙时,还大喊“法轮大法”好。可是,就是这么虔诚的弟子,“神仙”李洪志的“法身”也没有显灵。

  其实,境外弟子受法律制裁,“神仙”李洪志无能为力何止此一个瑞陶尔呢?

  在新加坡,法轮功人员李英的永久居民证被吊销,熊昌磊和萧邵永的学生证被吊销,同为法轮功人员的聂淑文被禁止入境,遣返台湾;在韩国,法务部逮捕了一名法轮功人员金某,另有约60名法轮功人员面临被遣返;在印尼,法轮功人员卡托·马查理(Gatot Machali)因无证广播被法院判处6个月监禁;在越南,法轮功成员武德中和雷凡谭因非法播发广播节目被判3年和2年徒刑;在俄罗斯,法轮功出版物被法院裁定为极端主义出版物;在雅加达,法院驳回法轮功申请合法地位的请求……

  境外弟子遭受法律制裁,“师父”无力保护,国内弟子更是如此。

   “大法研究会”成员李昌、姚洁、纪烈武等法轮功骨干,被中国政府依法判刑,李洪志除了忽悠弟子:“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大法坚不可摧》)外,别无办法。而实际至今为止有哪位弟子圆满了呢?

  李洪志的盟友同样摆脱不掉法律的制裁。

  远的不说,就说近期回国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审判的闫永明吧,他可是法轮功的铁盟友。

  闫永明本身是经济罪犯,可是逃亡国外以后,企图通过法轮功包装获得难民的身份,逃脱法律的制裁。为此,闫永明除了暗地里资助法轮功外,还高调掏钱举办一系列活动为法轮功站台。可是就是这么一位为法轮功付出了重金的盟友,最终,“主佛”也没有帮他一把,更没有让他摆脱人间法律的制裁。据中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1月12日报道,经中国和新西兰执法部门密切

合作,“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嫌犯,潜逃海外15年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

“主佛”自己也乖乖地接受法律的制裁。  

  弟子受罚,“神仙”管,也许是弟子“业力”太大;盟友受到法律制裁,“神仙”李洪志也无动于衷,也许是不愿意管“常人”的事,然而,“神仙”自己无所不能、无所不知,该不会受到人间法律的奈何吧?然而,事实无法掩饰。

  1999年7月29日,中国公安部发布通缉令,(公缉【1999】0102号,1999年7月30日)。面对中国公安部的通缉,已经逃到美国的李洪志仍然怕得要命,后来据李洪志本人在《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中回忆,“它们也会控制坏人找到我……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整天在汽车里面,每天都在走。我写的诗‘车行十万里’,实际上就是那个时候的情况。”2006年2月27日,法轮功头目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由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开庭审理,随后,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

至此,所谓的“主佛”不受人间法律的管制,还有人信吗!?

2016年12月06日 09:03   作者:贾勇   来源:凯风网

Copyright © 中国云龙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21004040号-1 滇公网安备 532929025329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