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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6-04-12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记者 杨学禹) 3月22日,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许云川到我县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在调研中,许云川指出,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常态化,植根于心,形成共同的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构筑精神支柱。
许云川在县委副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张卫红,副县长夏云龙,县政协副主席董利斌及县民宗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先后到团结乡河东村、团结乡政府、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县人大、县委办、基督教堂、县教育局、县民宗局等地,采取实地查看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检查指导。许云川在实地查看了解、听取汇报后,对我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表示满意,认为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法措施实、档案资料全,能把创建工作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在一起,成效明显。
就下步工作,许云川要求,一是要把推进民族团结和谐作为工作的永恒主题。大理州是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试点,抓好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是工作的主题,要认真对待民族问题,认真研究,扎实做好,民族团结是民族工作的关键,团结是民族工作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就是做好“团结”工作,推进民族团结不能空谈,需要切切实实结合经济社会发挥方方面面来开展。二是要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作为工作的重要任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稳定和谐的基础,当前民族地区普遍存在发展不足的问题,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时时刻刻认真抓好发展,加快改善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发展环境,办好民族地区教育,培养民族地区发展人才,加快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培植群众增收致富新产业。三是要把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作为抓好工作的关键。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依靠力量是广大的党员干部,“小户看大户,群众看党员干部”,党委政府要时时刻刻把这个抓手抓住抓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党员干部带头认真的去推去做,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要把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常态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重在平常,贵在常抓不懈,要把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上升为制度,把制度升华为文化,用文化来引导人、熏陶人,形成共同的一种理念,植根于心,外化于行,构建加快发展的精神支柱。
调研期间,许云川还就筹备好在团结乡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活动月启动仪式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州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主任吴文光陪同调研。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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