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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建立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5-04-28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通讯员 施  帆)  为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更好地掌握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督政作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的规定,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对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了24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106名,具体包括一线工人、农民,村(居)委会干部,教师及企业负责人等。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基层代表联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代表在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代表开展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交流代表工作经验;向代表介绍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并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指导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了解代表的生产、生活等情况,有效促进代表“七个一”活动的开展。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座谈会、约见、走访、参加代表组活动等形式,加强与代表联系。另外,制度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至少要深入基层走访本人原选区和联系的代表2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基层视察或调研时,要邀请所在地的联系代表参加,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还将及时整理汇总,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后,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并督促其办理答复代表。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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