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云龙网!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5-02-06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通讯员 邵靖涵)在交完最后的47000元执行款之后,小蔡深深地舒了一口气。七年,他已经从一个少不更事的小伙长成一个有担当的青年,他说,这七年,他得感谢县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们的帮助和教诲……
2007年10月7日,17岁的小蔡像往常一样无证驾驶自己的解放小卡车(核载6人实载15人)到镇上去赶集,悲剧瞬间发生——当行至功表线K31+700M处时与相向驶来的另一辆车会车时,小蔡的车驶离有效路面,车子翻下边坡,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轻伤,10人轻度受伤。事后,小蔡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判决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共计108816元,赔偿受轻伤者人民币4919元,及其他10人各项费用共计8764元。
小蔡的家庭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家庭,父母在家务农,主要收入来源靠小蔡平时用自己的小货车给人拉货或载人。2008年3月14日,伤者及死者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贫如洗的家庭、被判刑的小蔡、十几万的赔偿款、对死者和伤者的歉疚使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再加上申请人人数众多、居住分散、文化素质较低,执行工作举步维艰。法官们抓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多是同村旧识的突破口,多次亲自挨家挨户到申请人家中做工作。
2009年10月8日,小蔡刑满出狱,在得知小蔡想先贷款赔偿申请人却苦于没有担保贷不到款的情况之后,执行局的干警们主动出面与银行协调沟通,又积极主动做申请人的工作,争取申请人的谅解,最后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达成了执行和解,小蔡在无担保的情况下信用贷款3万元,在分别赔偿了死者家属每家1万元之后,剩下的1万元与11名伤者达成执行和解,分别按比例偿还。在取得申请人对期限的谅解之后,小蔡抓住了苗尾电站建设的契机,努力工作,每年年底都会偿还死者家属不同数额的赔偿款,终于在2015年初将全部执行款交完,银行的贷款也全部还清,至此,这起长达七年的执行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小蔡说,这七年,如果不是执行法官为他挨家挨户做申请人工作,取得申请人的谅解,帮他到银行协调贷款,他真没办法这么快还清所有赔偿款。而五年的还债时光,执行法官的温情也给他上了一课,让他知道做人要诚实守信,敢于担当。
编辑:冬剑
Copyright © 中国云龙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21004040号-1 滇公网安备 53292902532932号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2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