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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一患者获新农合最高报销补偿20多万元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4-01-15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记者 赵雪梅) 近日,我县诺邓镇石门社区群众徐某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诺邓镇办事处领到新农合最高报销补偿资金100000元和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资金105512.34元,共计205512.34元,是我县新农合政策实施8年来报销补偿金额最高的一笔,切实解决了她儿子陈某治疗费用不足的问题。

  2013年12月30日下午,记者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诺邓镇办事处看到前来为儿子办理新农合补偿报销业务的徐大妈。徐大妈告诉记者,她家共有五口人,基本上靠打零工来维持生活,不幸的是儿子陈某于11月12日感觉下腹疼痛急诊入住州医院住院治疗,截至12月15日,陈某住院花费了24万多元,目前还需在州医院继续住院治疗。对于一个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家庭来说,20多万元已是一个天文数字,继续治疗的费用根本就没办法筹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得知这一情况后,于2013年12月30日将11月12日至12月15日所花费用先给予报销用于继续住院治疗,12月15日到出院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到出院时按2014年报销标准再予以报销。经审核,陈某共获新农合最高报销补偿金额100000元、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报销105512.34元,共计205512.34元。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诺邓镇办事处,手抱20多万报销补偿款的徐大妈激动地告诉记者:“今年我儿子得病住院,家里的钱都用完了,亲戚朋友家能借的都借了,到现在已经花了20多万元,但还需在州医院继续治疗,幸好国家有新农合和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给我报销了这么一大笔,能够让我儿子继续医病,不然就真的没办法了,感谢党和国家有这么好的政策,我们太感激了。”

  据了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自2006年实施以来,参合率从87.2%提高到98.71%;门诊报销比例从25%提高到60%,封顶线从200元提高到500元;住院报销比例乡镇从55%提高到90%、县级从45%提高到80%、州级从30%提高到60%、省级从30%提高到50%,封顶线从6000元提高到10万元;报销补偿资金总额从418.7万元增加到7470.56万元,8年累计门诊报销400多万人次,住院报销8万多人次,报销补偿资金达22328.42万元,极大地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3年1月起实施的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启动后,参合群众在不增加筹资金额的前提下,新农合参保人员在新农合参合年度内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至1万元的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达到1万元至3万元的按60%的比例给予报销,达到3万元至5万元的按70%的比例给予报销,达到5万元以上的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年度累计报销不设封顶线,当年大病保险报销补偿资金达320多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患大病医疗负担,群众住院自付费用大幅减少,群众就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有效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群众自觉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使我县合作医疗更加健康持续发展。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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