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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七条规定”刹住大操大办之风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3-12-20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通讯员 李少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下发后,我县完善并重申了提倡移风易俗禁止大操大办的“七条规定”,刹住了干部职工请客大操大办之风。

  规定了约束对象。我县分布在澜沧江、怒江大峡谷之中,居住在这里的白、彝、傈僳、阿昌等十余种少数民族保留了传统的礼尚往来习俗,然而,随着人们生活的逐步改善和经济状况的好转,“礼尚往来”逐步演变成了“礼上往来”,干部职工也参与到了名目繁多的大操大办之中,你请我也请,不请白不请,就造成了大操大办越来越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因此,我县制定的《云龙县提倡移风易俗禁止大操大办的规定》将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公职人员作为重点约束对象,让干部职工带头执行规定并为大操大办“退烧”做出表率。

  规定了允许操办酒席的范围。我县明确规定了允许操办洒席的范围:干部职工本人或子女婚嫁、家庭成员丧事可适度操办酒席,但要提倡移风易俗,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文明、节俭的风尚,不准滥发请谏、大操大办,严禁借机敛财,严禁用公车接亲送嫁,严禁使用公车送葬。

  规定了禁止大操大办酒席的范围。我县的请客名目繁多,已经发展到了只要相识一点点就被列入了邀请之列,最多的宴请桌数达200桌以上,有的一天做客应酬达到六七场,无形中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负担,对此我县作出了规定:干部职工乔迁新居、生日寿诞、小孩满月满周岁、子女升学、应征入伍、退休、立寿基等不准请客,更不准大操大办,直系亲属、探亲挚友之间聚会,人数限制在10桌以内。

  规定报告审核制度。县处级领导干部请客要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正科级干部请客报分管的县级领导审核,副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和职工请客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主管部门审核,各乡镇中心校、卫生院负责人请客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他职工由各乡镇中心校或卫生院负责人审核。层层报告和审批制度,对干部职工请客形成了良好约束力。

  规定上班时间不参与客事活动。举办客事活动,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也是一种美德,然而发展到了上班时间参与婚丧嫁娶场所聚会,就影响了正常的劳动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县作出了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参与婚丧嫁娶场所聚会和参与客事活动的规定,规范了全县干部职工的行为。

  规定了监督与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开设了投诉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号码,欢迎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监督举报,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规定了责任追究。对违反《云龙县提倡厉行节约禁止大操大办的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制度,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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