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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3-12-20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记者 字松芳) 近日,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县教育主管部门在103所乡镇中小学(不含高完中、小学校点、民办幼儿园)内建立5个督学责任区实施挂牌督导制度。
建立督学责任区实施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旨在推动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落实,推动“督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重在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学校工作状况,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据悉,督学责任区在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确定专人挂牌督学。每个责任区配1名组长和若干名责任督学,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方针,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督导工作,全面实施挂牌督导制度。
通过对责任区内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科学、持续发展。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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