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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制度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3-09-30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通讯员  李婷婷) 为加快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今年下半年开始,县民政局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制度,简化登记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放宽限制条件、减少审批备案事项。

  实行直接登记。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的社会组织外,其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向民政局申请登记。

  降低准入门槛。除法律法规有注册资金要求的,在县民政局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减至1万元;申请成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公益类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开办的资金不作要求。在县民政局登记的,会员数可降至20个以上。取消“一业一会”限制,允许同一行政区域、同一行业成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业务范围内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

  放宽限制条件。下放基金会、异地商会登记权限,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允许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某一服务品牌在其活动区域内形成连锁服务。

  减少审批备案事项。取消社会团体筹备阶段审批,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内设机构可由社会组织根据需要设立,民政部门不再审批备案。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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