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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为野生动物肇事受害农户兑付补偿金8.08万元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3-07-11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实习记者 杨 明) 近日,县林业部门为2012年因野生动物伤害人畜造成损失的38户农户发放了补偿金总计8.08万元,其中最高补偿金额达1.66万元。

  被野生动物袭击伤害者家属杨红权告诉记者:“去年我奶奶被眼镜蛇咬伤,先后到大理、保山等医院治疗,医疗费用高达3.5万元,没想到,今年县里给我们补助了1.66万元,虽然毒蛇给我们带来的心灵创伤无法弥补,但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的责任,我会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政策法规,为建设‘森林云龙’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年来,我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森林云龙”建设为目标,按照“注重保护,搞好开发,抓好发展”的思路,切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一大批项目实施,全县森林蓄积达237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4.8%。与此同时,境内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保护野生动物与防止野生动物肇事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去年,全县受理野生动物肇事事件38起,经济损失达25.3万元,肇事动物主要是黑熊、毒蛇、野猪等。按照《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和《大理州实施<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县按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按损失数额50%和25%给予补偿的标准,补偿伤人案件7起,金额2.77万元;补偿财产损失案件31起,金额5.31万元。

  全县通过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进一步推动了“森林云龙”建设步伐。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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