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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防森林火灾之三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3-03-31 00:00 发布人:

  《云南省乡村森林防火应知应会手册》节选

  乡村如何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管理组织机构?

  答:林区、乡(镇)政府全面对本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要按照《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成立森林防火指挥所,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所长。乡(镇)林业站对森林防火工作负重要责任。每个乡镇应当明确不少于2名森林防火监管员具体负责抓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期内,林区乡(镇)应当组织巡山护林队,每天在林内、林缘检查野外用火。林区村委会应当设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主任或治保主任担任,明确不少于2名森林防火安全员,负责村内林区及林缘周边防火安全巡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及早发现报告森林火情。

  乡村森林防火工作如何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答:乡村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村主任、村民小组长、户主、林权所有者负责制。乡镇长对村主任、村主任对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对户主和林权所有者,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兑现奖惩。同时严格实行森林防火监管员、安全员、巡山护林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责有人担、山有人守、林有人护、火有人防、灾有人救的群防群治格局。

  乡村如何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督查活动?

  答:森林防火期内,乡(镇)政府每月至少对辖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行政村每半月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检查;各村民小组要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森林防火监管员和安全员还要有针对性的对重点火险部位、农耕现场、村民生活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巡查,鼓励村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森林火灾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上报。

  乡村应提前做好哪些处置森林火灾的准备?

  答:⑴建立乡村林情、社情及交通、地理环境、扑火人员等的资料档案;⑵检修维护通信设备、扑火机具。有条件的重点乡村或重点火险区应储备一定量的防扑火物资;⑶森林防火期前,对扑火人员进行必要的扑火安全培训和扑火演练;⑷制定乡村应急处置初发火的实施方案。

  乡村如何处置初发火?如何做到既扑灭火灾,又不伤亡人员?

  答:发现森林火情,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村属森林消防应急队扑打初发火,力争把山火消灭在萌发阶段。若村庄受到森林火灾的威胁,首先要组织把村民转移到安全地带;发现村民自发处置森林火灾、各自为战的,或妇女、学生、老人等参加扑火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将他们撤出火场;扑火过程中一定要选择有利位置设立火情监测哨点,密切关注山火发展态势,及时报告扑火指挥员;扑打火线中,严禁迎火头扑打;不要在下风口扑打;不要在火线前面扑打;扑打下山火时,要注意风向变化时下山火变为上山火,防止被火卷入烧伤;扑打草山火或密灌火时,不要草率深入火场,防止火势突变和烟熏火烤造成伤亡。清理火场时,要特别注意火烧木、风倒木伤人,防止暗火烧伤。

  乡村处置森林火灾应密切注意哪几个影响安全的问题?

  答:⑴密切注意危险时间。每天上午 10:00-下午4:00,特别是中午12时至15时,这个时间段是最危险的时刻。这是因为中午前后气温最高,火灾蔓延速度最快,谷风最强盛,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在这个时间要特别谨慎小心。⑵密切注意危险地形。通常最危险地形是山沟狭谷、鞍部(即马鞍形的山脊凹陷的地方);⑶密切注意危险风向。顺风火头蔓延的速度最快。要注意因地形影响风向的变化,无风时用火和扑火要特别小心。还要特别注意由有风变为无风的时刻,预示着可能会发生风向突变,此时很容易引发人员伤亡事故;⑷密切注意危险可燃物。当草高超过1米,灌木和幼林高超过1.2米时,原则上不能采取人工直接扑打的方法,只能采用间接灭火的方法;⑸密切注意危险人群。不得动员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加扑火;⑹密切注意紧急避险、脱险。当被大火围困在山沟或被大火围困在山腰上时,要果断采取避险和脱险措施,如点火自救、逆风突围(逆风穿越火线)及选择河沟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采用卧倒避烟等方法自救。

  对不服从扑火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应给予何种行政处罚?

  答: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对不服从扑火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要处于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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