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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工作七个方面取得成效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2-12-30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通讯员  李婷婷)  县民政局始终坚持改革、探索、创新的工作主线,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我县2012年民政工作在“救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城乡医疗救助、双拥,婚姻登记、老龄”等七个方面取得了成效。

  救灾工作成效显著,灾民和贫困户生活得到保障。2012年共安排救灾资金241.6万元,安排春夏荒口粮150吨(大米),发放困难救济11万元救助138户550人,发放救助棉被1282套,救助受灾户、五保户、贫困户寒衣1488套,救助1.2万人次。及时下达云南烟草公司大理州公司定向捐赠的29.8万元资金用于“8·31”特大冰雹受灾烟农补助,有效保障了灾民、贫困户的基本生活。努力争取乡镇救灾专用车辆配备,为全县11个乡镇配备了民政救灾专用车11辆。

  城乡低保进一步巩固。2012年,县民政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我县低保资金进行审计,对于不符合享受低保人群一律予以取缔,为全县城市低保家庭2798户4766人发放低保金1369.6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841户32000人发放低保金5110.32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给全县986户1059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五保供养金235.69万元,争取到敬老院建设资金190万元完成县级中心敬老院主体工程建设,对部分乡镇敬老院进行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城乡医疗救助、社会救济和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2012年,审批农村临时救助13377户16659人,补助资金138.27万元;城镇临时救助37户97人,救助资金8.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570.15万元,城镇医疗救助资金313.73万元。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0人次,救助资金2万元。

  深入开展双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民间组织登记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710件,依法办理儿童收养登记4件,为18岁以下未成年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3.52万元。

  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办理《老人优待证》2319本,全年为3486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健康补助金125.5万元。争取到州福利彩票公益金181万元用于我县敬老院和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投入80万元资金,抓好诺邓镇、漕涧镇、功果桥镇、长新乡四个乡镇老龄活动场所建设。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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