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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2-11-07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通讯员 李树东) 近日,来自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的17名评委参加了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的年度评审工作,经层层推荐选拔,全县推荐正高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41人,一级教师70人,二级教师13人,三级教师2人。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的有效措施,对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推动我县基础教育发展,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按照省、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统一职称评价体系,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原则,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革试点实施范围是全县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普通中、小学以及职业中学(职教中心)、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等单位的中小学教师。新的职称评价体系更加注重教师的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有利于教师钻研业务,提高水平,激励更多教师留在教学第一线。新体系打破中小学之间的界限,有利于中小学教师和城乡教师的自由流动。
改革工作坚持四个要求,一是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主要任务是建立统一的体系。二是严格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通过注重师德素养、工作业绩、方法艺术、教学一线及农村教育实践经历的评价,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四是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明确,纪律要求严肃。2012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全面执行《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审条例(试行)》政策,要求各中小学要严格把握政策,公开相关信息,保证改革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工作环节中,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各类信息公开、透明、准确无误。如发现学校违规、违纪、弄虚作假、虚报教师资格、调整岗位等行为将严肃处理。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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