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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2-08-08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记者 旷宏飞) 7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在我县颁布实施相关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周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奋中作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制定和施行农村公路条例,是实现农村公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对于广大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对贯彻落实我州“生态优先”发展思路,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湿地生态的良性循环和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制定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了解和熟练掌握条文内涵,自觉做好“两个条例”的学习工作,为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打好基础;要充分运用和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认真做好“两个条例”的宣传工作,为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以两个条例的施行为契机,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着力把我县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和湿地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县委副书记杨春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字云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志春、杨勤,副县长张建荣,县政协副主席夏云龙参加会议并为相关单位颁发了“两条例”单行本。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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