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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2-07-19 00:00 发布人:
(《今日云龙》记者 旷宏飞) 近年来,我县按照“生态优先”和“建设绿色经济强县”的发展目标,强化措施,加大投入,集中对生态状况脆弱、生态地位突出的重点地区进行了集中整治,有力促进水源林保护工作。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强水源林保护的决定》和《云龙县水源林管理办法(试行)》,成立水源林保护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水源林建设工作的领导。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舆论平台,加大对《森林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对水源林“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改善环境”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形成保护森林、生态优先,珍惜水源、爱护环境的氛围。
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我县明确了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小组主要领导是水源林保护建设的主要责任人,林业、土地、水利、司法等单位对水源林保护建设负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把水源林保护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行动,林业、土地、水利、司法等单位认真落实政策、严格执法,严厉制止毁林开垦和破坏水源林行为。乡(镇)、村、组建立健全水源林保护建设责任制,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到山头地块,确保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
科学规划,狠抓落实。我县进一步明确水源林规划建设的目标,把水源林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及当地的地形地貌、土壤、水系、植被的实际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规划水源林。并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源林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乡两级做好水源林区划界定工作。截止目前,《云龙县县级水源林区划报告》编制完成,现已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共区划县级水源林面积114550亩,涉及275个林班,其中国有林99750亩,集体林14800亩。
多措并举,加大保护。一是将全县所有林地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对林地实行分类区划经营。其中公益林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商品林则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发展目标,大力培植发展林业产业,努力将群众从掠夺式的“靠山吃山”中剥离,逐步走上“生态受保护、产业得发展、林农得实惠”的双赢之路。二是严格执行资源林政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资源管理力度和宣传力度,并进一步健全了林政执法机构,成立了林政稽查大队,全面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水源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确保了水源林保护建设稳步推进。
整合资源,打造生态工程。我县把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农村能源建设、生物多样性、湿地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工程,促进森林资源的恢复和发展,实现了森林蓄积和覆盖率双增长的良好势头。森林蓄积由1988年的2242万立方米增长至2010年的237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46.8%增长至64.8%,县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筹措资金,实施补偿。我县在实施中央、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同时,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由县财政多渠道筹集水源林管理补偿资金,对核查认定的县级重点水源林,按照每亩每年10元的标准实施补偿,为县级水源林保护管理提供了资金保障。
编辑: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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