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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0-12-20 00:00 发布人:
1月30日,我县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该计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重点是杜绝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革除六大交通陋习,养成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建成六类道路通行条件;工作目标是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是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我县是典型的山区大县,道路交通运输是全县目前唯一的现代运力。2009年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为9884辆,比1988年成立县交警大队时增长25倍,全县机动车驾驶人为10875人,比1988年增长27倍。由于机动车数量和驾驶人数量的的大幅增长、人们文明交通素质的不高、道路基础设施的落后,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各种交通事故不断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害。“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启动和实施,对机关、学校、社区、乡村全员动员,广泛学习践行各种道路交通规则,逐步养成良好的遵守交通规则习惯尤为重要。
为配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开展,县城投入25万元建成了规范的交通标志,漕涧镇投入15万元首先建成了我县集镇区域的交通标志。这些交通标志的建成和启用,目的是要人们按标志出行,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通过三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在全县范围内杜绝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革除六大交通陋习: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养成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交通信号。
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要积极带头学习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整治好县城的交通秩序,为创建文明县城打好基础。(肖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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