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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0-12-16 00:00 发布人: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反映贫困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动员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努力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完成扶贫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 1—2010)》,做好《云龙县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指导和组织实施行政村的《村级扶贫开发规划》项目。
(四)指导和组织实施自然村的安居温饱工程。
(五)指导和组织实施异(易)地扶贫开发工作及劳务输出工作。
(六)指导和组织实施小额信贷工作。
(七)积极弓i进外资扶贫,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为我县经济开发弓I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拓宽扶贫开发渠道。
(八)围绕扶贫开发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列培训工作,提高我县扶贫队伍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九)搞好项目库建设,认真做好项目筛选、立项、评估论证、审批及上报工作。
(十)做好各级各部门挂钩扶贫工作的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搜集、整理和交流社会帮扶及扶贫开发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及做法。
(十一)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扶贫开发经验、教训,制定和完善我县扶贫开发计划、政策、措施工作制度。
(十二)做好各种扶贫资金的管理、运行及提款报帐等工作。
(十三)做好扶贫开发中的各种统计工作。
(十四)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秘书股,项目股,财务股,小额信贷股,异地扶贫开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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