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云龙网!

中国云龙
公开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开信息

民政局介绍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0-12-16 00:00 发布人: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实施全县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核实、评估、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拨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开展防灾、救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负责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人兴办敬老院、福利院、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设施和社会福利企业,积极推进全县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负责老乡干部、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县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申报、拨发中央、省、市、县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

(五)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资助、兴办各类慈善公益事业,进行社会救助,开展与外地慈善事业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多方面的社会慈善活动。

(六)编制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社区服务工作,指导乡(镇)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和经营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和全县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加强对上级下达和本级积累的福利资金的管理,加强对全县福利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七)贯彻国家优抚法规、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双拥日常工作。

(八)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九)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

(十)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限变更的调查、申报;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指导全县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乡(镇)的地名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审、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四)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民政干部业务培训;负责民政干部的表彰奖励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办(含民间组织管理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股。

Copyright © 中国云龙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2021004040号-1 滇公网安备 53292902532932号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210067